“國進民退”只是市場行為,并非趨勢性轉折,更非政策信號“國企、民企”概念將逐步退出歷史舞臺,未來,只有上市公司與非上市公司區別,而無民企與國企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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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民間投資增速急劇滑坡,引發高度關注。中央第一時間派出督查組,采取有效措施應對,2017年出臺《關于營造企業家健康成長環境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更好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意見》,隨后民間投資開始止跌回暖。
但進入 2018 年以來,“國進民退”再次成為熱議話題。
這一“趨勢”似乎并非空穴來風:2018年至今已有近160家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其中22家接盤方均為國資,接盤總市值已超過1330億元。僅9月上半月,便有6家上市公司計劃向國資轉讓股份、控制權。國資成為最積極的“接盤俠”。
這意味著新一輪“國進民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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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趨勢之所以引發議論,是因為它不符合大家的預期和常識 :
民企回報率高于國企:按照市場競爭規律,效益好的企業應該具有更大的擴張能力。從凈資產收益率看,2017 年國有工業企業為 9.9% ;而民營工業企業為19.6% ,遠高于國企。從資產負債率來看,2017年末國有工業企業為60.4% ,而民營企業僅為 51.6% 。因此,從數據上看應該是“國退民進”。
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央力推混合所有制,即鼓勵民企參股國企推動國企經營機制的轉變。
但現實顯然與此不符,原因何在?筆者認為,這主要是因為一些短期因素導致的:
中央力推“貨幣政策中性化”,2017年以來M2增速顯著放緩,但一些企業習慣了過去的高速擴張模式,過于樂觀、冒進,甚至不惜把股權進行質押以獲得擴張的彈藥,對于風向的變化準備不足。
在房地產調控、去杠桿、貿易戰等外部因素影響下,股市下跌超出了不少上市公司的預期,導致股權質押爆倉。
中央出手清理影子銀行,這是控制風險蔓延的必要舉措。無疑,民企是影子銀行的主要融資主體,這一清理也壓縮了民企的資金可獲得性。
在實體經濟困難加劇的背景下,銀行對實體經濟放貸變得更加謹慎,甚至出現了抽貸現象。
由于歷史和體制的原因,國企總體上屬于“戰略性收縮”,但這一收縮不是線性的。即使在美國,2008 年次貸危機中,一些大型銀行也被迫“國有化”,接受政府救助。但危機一旦結束,政府就逐步退出,恢復銀行的市場化股權結構。
當然,我們也應該坦誠地看到,的確有一些“體制痼疾”加劇了民企的資金困境:
國有銀行體系更傾向于向國企貸款:這不是因為民企盈利能力差,而是因為給國企貸款更省心、政治風險更低。而且國企即使出了問題,還可以指望政府出馬拯救。從存量信貸看,2016年國企占據54%的企業貸款份額、民企占比34%。但是國企只創造25% 的GDP ;從增量信貸看,2016 年國企占據 78% 的新增企業貸款,而民企只占新增貸款的 17% ;從平均融資規模來看,國企從2015年的7.15 億元上升到2017年的22.54億元,民營企業卻從5.99億元下降到4.6億元。
由于IPO 注冊制推進遲緩,資本市場融資渠道成為“瓶頸”,這導致風險投資缺乏退出渠道,而風投投資的對象又以民企為主。2018年上半年中國PE市場共有1021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完成募集,同比下降8.8%。
由于缺乏減稅、國企改革等配套推進,中央收緊貨幣政策后,銀行不是減少對僵尸企業、房地產和基建投資對支持,而是選擇犧牲民企特別少中小企業。
此外,“經濟恐怖分子”吳小平等人的奇葩言論,也給社會帶來了不必要的困擾,放大了民企的心理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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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當前的所謂“國進民退”只是金融環境變化與體制痼疾綜合作用的結果,總體上屬于“市場行為”,而并非中央政策導向的變化:
8月20日,劉鶴副總理主持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明確指出:
對國有和民營經濟一視同仁,對大中小企業平等對待。
國務院會議用“五六七八九”強調中小企業的重要性:
中小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術創新,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顯然,中小企業基本上就是民企。
8 月初,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二次會議提出:
面對實體經濟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必須更加重視打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健全正向激勵機制,充分調動金融領域中人的積極性,有成績的要表揚,知錯就改的要鼓勵。
9月,中國人民銀行兩次召開民營企業金融服務座談會。易綱指出:
金融機構要進一步加大對民營企業的融資支持,做好金融服務工作。對國有經濟和民營經濟在貸款發放、債券投資等方面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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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讓市場發揮決定性作用”。這是指引中國經濟改革的重大綱領,在未來很長時期都是方向性指引。
讓市場發揮決定性作用,意味著國企、民企、外企,都要靠能力和競爭力論輸贏。既然是市場化,機會應該對所有企業公平:民企可以收購國企,國企也可以收購民企。
當下的關鍵是:如何確保國企和民企的“機會公平”?如何消除體制性歧視?答案是加快改革開放步伐:
打破國企預算軟約束,淘汰僵尸企業
來一場“誠心誠意”的減稅,修復實體經濟盈利能力
加快發展民營銀行,改善銀行業結構
深化國有銀行體制改革,真正實現銀行行為的市場化
推動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打通直接融資渠道
徹底厘清政府與市場(尤其是國企)的邊界,讓政府的歸政府、市場的歸市場
構建高效能的金融監管體系,終結“運動式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