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由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組織的《企業ESG披露指南》團體標準審查會以視頻會議形式召開。中國質量萬里行促進會會長劉兆彬、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常務副秘書長李華、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ESG研究院理事長錢龍海、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質量研究分院副院長王立志、中國民航科學技術研究院研究員蔡華利、中國投資協會金融業資產管理專業委員會秘書長梅世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研究部總監張宣傳、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ESG研究院副理事長趙喜玲、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ESG研究院執行院長柳學信出席會議。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研究員、信用委員會主任劉棟棟主持會議。
會議成立了審查專家組,推選中國質量萬里行促進會會長劉兆彬擔任《企業ESG披露指南》團體標準審查專家組組長。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ESG研究院披露標準研究中心副主任、工商管理學院副院長孫忠娟代表標準起草組,詳細介紹了《企業ESG披露指南》團體標準的立項背景、目的意義、制定原則、技術內容、起草過程等工作情況,以及在標準征求意見期間收到的反饋建議和采用情況,并對專家提出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會議強調,ESG標準是企業披露ESG信息、金融機構開展ESG投資的關鍵基礎設施。建立和完善ESG披露標準體系,是推動資本市場由“利益化”向“可持續發展化”轉變的重要舉措,有助于落實黨中央在十四五期間提出的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要求,從而推動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更好地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和支持經濟轉型的功能。
會上,審查專家組聽取了標準介紹,對標準送審稿進行了逐條討論和審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形成以下審查意見。一是該標準的編寫格式符合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 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相關要求,提交的審查材料完整、齊全、規范,符合《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的工作程序和有關要求,具有較高的編制質量。二是該標準結合我國企業發展實踐,基于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al)、治理(Governance)三個維度,從理論、制度、市場等多個方面確定企業ESG披露標準,具有一定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為企業規范自身生產行為、實現可持續發展提供指導,為行業投資者評價其ESG表現提供依據,助力企業高質量發展。三是審查專家組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提出了修改意見。
審查專家組一致通過對該標準的審查。并建議標準起草組根據會上提出的修改意見,對標準送審稿進行修改完善,盡快形成標準報批稿,報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以團體標準形式發布。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國資委、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中國計量測試學會、中國合作貿易企業協會、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深圳大學中國質量經濟發展研究院、云南財經大學會計學院、香港中文大學(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路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空油料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核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中國電力國際發展有限公司、中國三峽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單位的專家學者、企業代表和起草組成員80多人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