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標準起草單位、有關企業: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弘揚誠信文化,健全誠信建設長效機制。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促進形成新發展格局的意見》,從戰略高度為新時代深入推進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和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明確要求。2023年3月17日,由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中國合作貿易企業協會牽頭起草的《企業誠信管理體系 要求》國家標準正式發布實施。該標準是完善企業誠信管理制度建設的指南,能夠指導企業建立誠信管理體系,將誠信管理工作標準化和規范化,有利于提高企業誠信管理水平。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企業誠信體系建設中的主體推動作用,宣貫實施《企業誠信管理體系 要求》國家標準,引導企業建立誠信經營長效機制,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品牌影響力和風險防控能力,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中國合作貿易企業協會決定組織開展《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國家標準實踐基地創建工作,推動企業將守法誠信要求落實到生產經營各環節。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在中國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區域或行業內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2.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決策部署,把誠信管理融入發展戰略,成果卓有成效。
3.遵紀守法、誠信經營,財務狀況良好,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誠信管理規范化、標準化、系統化程度較高。
4.企業能以案例形式輸出誠信管理實踐,并愿意公開、分享其相關誠信管理經驗、案例、成果。
二、創建程序
本次創建工作堅持企業自愿申報、不增加企業負擔和務實規范原則組織開展實踐基地的申報和審定工作,由國信聯合(北京)認證中心提供技術支持。
1.申報。企業按照相關要求提交申報材料。
2.初審。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核實相關信息,形成初審意見。
3.審定。組織對通過初審的企業進行綜合審定,必要時可進行現場審查,提出審定意見。
4.公示。通過網站公示審定結果,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5.批準。公示無異議的,可批準創建實踐基地。
三、監督管理
實踐基地實行動態監督管理,如企業在創建實踐基地期間發生重大失信行為,經核實確認后可撤銷其實踐基地資格。
四、服務支持
1.由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中國合作貿易企業協會授予《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國家標準實踐基地牌匾。
2.組織召開《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國家標準實踐基地現場會,邀請有關領導、專家和企業家親臨現場,參觀交流企業誠信管理經驗。
3.組織有關專家和信用服務機構,指導企業完善誠信管理制度、建立誠信管理體系。
4.推薦有關認證機構對企業進行誠信管理體系認證,宣貫實施《企業誠信管理體系 要求》國家標準。
5.圍繞企業誠信管理工作,提供政策指導、管理咨詢和業務培訓等服務,促進企業不斷提高誠信管理水平。
6.整理總結企業誠信管理經驗,指導形成企業誠信管理案例,積極支持企業樹立誠信標桿、塑造誠信品牌。
7.在信用商務網設立實踐基地專題展示,宣傳推廣企業在誠信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創新舉措和研究成果。
8.舉辦“中國企業信用發展論壇暨誠信公益盛典”,邀請企業負責人進行主題演講,分享企業誠信管理典型經驗。
五、申報材料
1.申報表。申報企業要如實填寫《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國家標準實踐基地申報表(見附件),并加蓋公章。
2.誠信報告。申報企業圍繞企業概況、案例背景、主要舉措、實施效果、經驗啟示5個方面,編寫企業誠信管理報告(不少于3000字)。
3.補充材料。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企業簡介(500字左右)和宣傳圖片(3-5張、加注釋)。
以上申報材料,一式兩份,裝訂成冊,同時附電子版,報送至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信用委員會。
六、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劉棟棟
聯系電話:010-68701056
電子郵箱:liudd100@126.com
附件:《企業誠信管理體系》國家標準實踐基地申報表